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及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12-18浏览次数:1190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  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9〕16号)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2020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及寒假有关事项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  一、元旦:2020年1月1日放假,共1天。
  二、清明节: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
  三、劳动节: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6日(星期日)、5月9日(星期六)上班。5月4日(星期一)的课调至4月26日(星期日),5月5日(星期二)的课调至5月9日(星期六)。
  四、端午节:6月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6月28日(星期日)上班。6月26日(星期五)的课调至6月28日(星期日)。
  五、国庆节、中秋节: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,共8天。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上班。10月5日(星期一)的课调至9月27日(星期日),10月8日(星期四)的课调至10月10日(星期六)。
  六、寒假期间安排
  (一)学生
  1.放假时间:1月11日(周六)至2月21日(周五);
  2.报到时间:2月22日(周六)、23日(周日);
  3.上课时间:2月24日(周一)。
  (二)教职工
  1.放假时间:1月14日(周二)至2月18日(周二);
  2.上班时间:2月19-23日正常上班,其中2月21日(周五)休息一天。
  3.定于2020年2月17-18日召开2020年寒假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中层干部年度工作会议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;
  4.定于2020年2月19-20日开展教师培训项目(其中2月19日上午为全校教职工大会)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  七、假期注意事项
  假期实行外出(离开南京市)请假制度。中层及以上干部按照《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规定》办理请假手续,教职员工向所在部门、单位领导请假。请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相关人员假期保持手机畅通。
  请各部门、各单位根据上述放假情况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,在放假前对本部门、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,消除隐患,并切实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。另请相关部门、单位在放假前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。
  特此通知

党政办公室
2019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