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1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2-29浏览次数:54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  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0〕27号)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本学期寒假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:
  一、学生
  1.放假时间:1月23日(周六)至2月26日(周五);
  2.报到时间:2月27日(周六)、28日(周日);
  3.上课时间:3月1日(周一)。
  二、教职工
  1.放假时间:1月26日(周二)至2月26日(周五);
  2.上班时间:2月27日(周六)上班;
  3.定于2021年2月24-25日召开2021年寒假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中层干部年度工作会议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;
  4.教师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  三、假期注意事项
  1.假期实行外出请假制度,原则上不离开江苏省,如无必要,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。中层及以上干部按照《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规定》办理请假手续,教职员工向所在部门、单位领导请假。请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相关人员假期保持手机畅通。
  2.请各部门、各单位根据上述放假情况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,在放假前对本部门、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,消除隐患,并切实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。另请相关部门、单位在放假前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。
  3.如遇重大疫情等特殊情况,需临时调整放假、开学时间,具体事项另行通知。
  特此通知

党政办公室
2020年12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