哲学社会科学论坛讲坛等审批表

发布时间:2021-04-01浏览次数:1327

  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,凡在校内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等活动须先申报后开展。

  未经审批,任何单位、部门、学术团体、学生社团、个人不是擅自举办。

  由举办部门提出申请,分管(联系)校领导审批,党委宣传部备案,学校党委统一管理。


以下方式二选一:

1、企业微信。工作台-办事大厅-论坛讲坛等申请

2、网页。学校主页-信息门户-师生办事大厅-服务中心-论坛讲坛等申请


其它未尽事宜可提前咨询党委宣传部


  附件下载:南工院哲学社会科学论坛讲坛等审批表(2019版).xlsx